采购与招标网 ,机械电子电器 福建 2026-09-11
| 公开时间:XX钟前 | |
(X)瀛楠破管字第X号-X
张静川:
根据管理人调查X的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人民币X.2X,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出资时间为X年X月X日前。
截至本通知书发出之日,你上述出资义务尚未履行完毕,尚有人民币X.2X未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你应当缴纳全部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现通知你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管理人缴纳上述未缴出资,将出资款人民币X.2X转入管理人账户(X管理人,账号:X X X X X,开户行:中国邮政XXX)。
如对本通知书中所列出资缴纳义务的有无、数额、形式等有异议,你可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本管理人提出,并附相关证据,配合管理人核实。
特此通知。
二0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附:
2.(X)闽X破X号决定书复印件一份;
3. 联系人:X)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