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医疗卫生 湖南 2026-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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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相关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XX关于印发〈X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目录(X版)〉的通知》(湘医保发〔X〕9号)要求,规范医疗机构调剂制剂的医保X管理,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国家X令第1号)及《X实施〈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细则》(湘医保发〔X〕1号)有关规定,现就启动目录内医疗机构调剂制剂医保X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医疗机构制剂名称、剂型、规格已纳入《X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目录(X版)》,且X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调剂使用批件的医疗机构制剂。 二、申报资料 (一)调剂制剂医保X备案的申请报告(医疗机构自拟,X,无规定格式); (二)医疗机构调剂制剂医保X备案申请信息表(见附件,需同步提交盖章纸质版和U盘拷贝Excel电子版); (三)X药品X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使用批件(复印件X)。 三、工作要求 (一)调剂制剂与原制剂执行目录内统一设定的医保X标准,调剂医疗机构不得另行制定价格。 (二)制剂调剂批件中的调剂数量需达到医疗机构当年的使用需求,使用期限不得早于X年X月X日。 (三)符合申报条件的医疗机构请于X年X月X日前将申报资料X医药服务X(地址:XXX6号),逾期不予受理。 X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备案后发文公布执行。 联系电话:X-X XX X年X月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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