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化工 湖南 2026-10-16
| 公开时间:XX钟前 | |
公 告
一、即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均X的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二、X的债务人、资产占有人,应向管理X的债权或者向管理X的资产,否则将认定该清偿行为和返还行为无效。
债权申报地址:XXX巴陵X号C座XX。
负责人:廖朝辉,联系电话:X
联系人:廖朝辉,联系电话:X
陈诗琪,联系电话:X
逾期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X配日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X配,不再补充X配,审查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四、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 X 年 X X第七审判庭召开,届时请债权人准时参加。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六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