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机械电子电器 浙江 2026-10-23
公告
X 年 X 月 X 日,本院根据申X的申请,裁定受X破产清算一案。经管理人审核确认无争议债权金额 X.XX,现已查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X破产费用。本院认为,债务人财产不足以X破产费用,更无法清偿债务,且无人代为清偿或予以垫付,符合破产的实质要件,经管理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X七条之规定,本院于 X 年 X 月 X 日裁定宣X破产并终结破产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