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湖北 2026-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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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X)鄂X破3号之一
本院于X年X月X日立案启动申请X干河办事处与被申X破产清算一案,并于X年X月X日X清算X管理X的债权人自X年X月X日前X管理人(通信地址:X8号X。邮政编码:X,联系电话:吴利芳 X 陈洋涛X)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X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X配无权要求补充X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X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X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X年X月X日9时XXX X号(原仙桃日报社)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可以参加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X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X、委托代理人的X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X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X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提交特别X、委托代理人的X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X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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