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出版印刷 河南 2026-10-21
| 公开时间:XX钟前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破产管理人应当履行接管债务人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的职责。经管理人联系,至今管理X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公章、财务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其他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章、账簿等。
现X的证照及印章自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之日起全部作废,且该日之后仍使用作废之证照或印章的行为属无效行为,并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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