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X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闽农科政〔X〕X号)的有关规定,X奖X印发《关于X年度院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闽农科政办〔X〕X号)给各处室、各研究X域X院,本年度收到院科学技术奖提名共计X项,X别为科技创新奖X项、青年科学技术奖3X域科技创新奖4项。经过对各单位提名推荐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收到撤奖项目5项。现将形式审查通过的X项提名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候选项目及完成人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我办或者院纪律检查室提出,并提供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明确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其中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亲笔X,提供X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我办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保护。凡匿名异议和公示期结束收到提出异议的(以异议材料送达时间为准),一律不予受理。
同时,院科技奖X对受理异议项目进一步核实,对确实存在异议的项目将退回提名单位,不参加本年度评审。
联系电话:X(科研处 赵雅静)
X(院纪律检查室 杨明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