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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豫X破X号祜管公字第X号
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公告
XX中级人民法院X年X月X日作出(X)豫X破申X号《民事裁定书》,受理申请人胡书珍对X的破产X批准后指XX于X年X月X日作出(X)豫X破X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河南祜亚律师事X管理人,华成先为管理人负责人。
依X人民法院(X)豫X破X号之一《公X各债权人应于X年X月X日下午5时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X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X配无权要求补充X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XX第七审判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X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X、委托代理人的X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X的公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X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X、委托代理人的X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X的公函。
管理人现提供债权申报指引以及范本资料,以供各债权人参考使用。请于X年X月X日下午5时前,根据本债权申报指引、债权申报文件的指引与要求,进行债权申报。贵方可选择通过X人提交债权申报资料。
(一)邮寄申报:
债权人应将加盖印章后的申报资料邮寄至如下地址:X式:X(王律师)、X(杨律师)
(二)电子申报:债权Xtyle="text-indent: X.1pt; text-align: left">
(以下无正文)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
债权申报指引;
机构债权人债权申报范本;
自然人债权人债权申报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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