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拟变更诊疗科目公示_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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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机构拟变更诊疗科目公示

    采购与招标网   ,医疗卫生   山东   2026-10-21

  • 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于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医疗机构拟变更诊疗科目公示 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第三十九条等相关规定,现将医疗机构有关变更内容公示如下,其他登记事项不变。

    医疗机构名称

    地址

    核准后增加诊疗科目

    X海X以南X以东;X古城西南方向(冯安邦故居西侧、吴式芬故居北侧)

    精神科(门诊)

    精神科(门诊)

    X以东、海X以南

    精神科(门诊)

    X埕X)

    精神科(门诊)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X年X月X日-X年X月X日)。公告期内若有异议,请XX医政药政股联系。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X,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具实名,书面材料截止X年X月X日前(信函X邮戳日期为准)。

    受理部门:XX

    联系电话:X-X

    邮寄地址:X"text-align: left; text-indent: 2em">

    XX

    X年X月X日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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