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交通运输 福建 2026-10-21
| 公开时间:XX钟前 | 公 开 人:X院 | |
X
公告
(X)闽X破X号
X根X官坂塘口加油站的申请,于X年X月X日X破产清算一案,并指令本院审理本案。本院于X年X月X日作出(X)闽X破X号决定书,指定福建海山律师事X管理人。
X的债权人应于X年X月X日前(含本日)依照法律规定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1.邮寄申报:邮寄至管理人通讯地址:X2号珠宝城9XX;联系人:X林;联系电话:X、X;2X络申报:X全国企业X http//pccz.court.gov.cn)。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X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X配无权要求补充X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X年X月X日下午2时XXX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召开。如有变动,管理人将另行通知或公告。
X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X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X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X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