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化工 浙江 2026-10-21
浙 江 X 德 清 X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X)浙X破X号
本X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X年X月X日召开,经管理人核查、核对以及异议复核,截至目前审核确认的无争议债权为人民币X.XX。债务人现可供X配的财产金额仅为人民币XX,现有资产已无法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且不存在重X、和解的情况。据此,管理人向本院X破产。
本X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法定破产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百X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