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福建 2026-10-21
(X)闽X破X号
X根X场X的申请,X破产清算申请一案,并于X年X月X日X漳州XX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之规定,你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你应配合管理人X移交手续,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X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并回答有关财产及业务的询问。你应在收到本告知书后立即与管理人取得联系。联系地址:X(陈)、X(卢)。
二、你应在法定期限内:(1)妥善保管所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2)根据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3)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4)未经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5)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X年X月X日9:X至9:XX中级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召开(会议地点如有变更,将及时另行通知,请关注全国企业XX址:全国企业X (court.gov.cn)),法定代表人及财务管理人员必须准时列席。
特此告知。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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