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磁驱动聚变大科学装置地方配套项目设计答疑二致各投标人:X针对本项目
招标文件所提出的相关问题作出回复,详细如下: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2已完成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业主证明材料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主管部门批复或行政许可,多种材料日期不一致的,以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确定。”问: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请明确。回复:任一有效证明材料日期满足评审要求即可。 2、招标文件中:“禁止设X包括:中标人无法承担的工作,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委托具有相应工作经验的组织负责,中标人负责承担发生的费用,并对结果负总责。”X甲级资质不含核心辐射防护、放射屏蔽计算、放射卫生评价专项权限,无法完成该专业合规报审工作。后续就算获得甲方许可X包,找具有专项资质单位出具相关报告,作为建筑设计单位不具备核辐射、放射相关的专业资质、人员及专业把控的能力,难以对结果负总责。建议辐射防护专项由业主方直接进行委托给专业单位,以便顺利通过相关审查。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中暂无投资额,只有“最高投标限价:XX”;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1.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暂定价)。“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X方法:对于重大设计变更导致的设计费用调增X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对设计费用作相应的调X。问:设计费按行业相关规定,一般是经批准的概算投X费为计费基数,按费率计取,招标文件中暂无投资额,只有“最高投标限价”。因本项目还涉及多个专项X包X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X〕X投资额为计价基准,后续合同价格费率调X方法存在偏差。招标文件中本项目是科研装置类项目,若相应的工艺方案变更调X引起设计及相应X包专项工作量增加,请明确对应的设计服务费如何调X。回复: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7项目投资估算已明确“总投资约XX”。最高投标限价:XX,中标后合同总价除满足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X要求以外,不予调X合同总价。可调范围及调X规则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合同协议书中第一部X、发包人要求及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等多处出现“本项目存在X批供地、X期建设的可能性,由此引发的设计调X、变更等全部工作内容,均包含在本次设计服务费用X投资项目受审计、财政评审约束,若后续发生超出招标时项目范围的重大变更,审计机关可能认定该条款不能X对应的设计工作量,存在结算争议风险。建议调X:若项目总建设规模、用地范围、规划条件发生重大调X,或发包人提出超出原委托范围的新增建设内容导致的设计工作,由双方另行协商设计费用。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5、招标文件中写有:“设计人应满足项目成本限额设计要求,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造成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施工图预算超出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概算的,设计人除应说明超出设计概算的原因外,还应对设计进行调X确保符合设计概算限额,产生的费用由设计人承担。”问:项目成本限额设计要求,通常X造价的限额控制目标。本项目是科研装置类项目,还涉及设备基础沉降与不均匀沉降控制、防微振等多专项工作的协同。若工艺方案有调X,相应的设计工作也同步将进行修改调X,X设计层面满足成本限额要求。相应产生的费用由设计人承担也不合理。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6、合同附件中”附件1X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1.方案设计阶段(含报规)1完成至少三套设计方案(含效果图、估算)”。问:是否要求三套为不X、不同X的独立备选方案;仅外立面、色彩微调生成的衍生方案,是否不计入三套方案数量?每套方案配套效果图的视X投资估算编制深度,请予以明确;本项目存在X批供地、X期建设,在选定方案后,原立项及规划条件范围内,因规划部门审查意见产生的方案修改、多轮报规调X属于本次服务范围。若后续项目规划条件、用地范围、总建设规模发生重大颠覆性变更,招标人要求重新编制三套及以上方案,该部X工作是否不属于本次包干范围,费用另行协商计取。回复:三套设计方案为不X、不同X或不同结构体系的独立备选方案。效果图数量5~8张左右,展示视X:①X体场地鸟瞰效果图(反映项X、周边现状环境);②项目主入口人视透视图;③X立面人视效果图;④X节点效果图;⑤夜景泛光效果图。所有效果图须与设计图纸保持一致,真实反映建筑体量、立面材质、场地竖向及周边现状;不得使用无关意向图片替代。招标人有权根据报规需要,要求中标人补充其他视X效果图,相关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内。估算编制深度参X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X年版)方案设计阶段要求。相关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报价中。 7、验收条款混入竣工阶段要求:《实施手册》第5.1.1条标题为"施工图模型验收",正文却写为"竣工模型验收",附表还要求阶段精度、属性信息满足"竣工阶段"要求。验收附表混入施工及竣工成果:附录2在设计单位BIM应用验收内容中列入"施工过程BIM算量成果""竣工BIM算量成果",在设计单位资料验收项中列入《施工BIM实施方案》,与正文要求的《设计BIM实施方案》不一致。问:上述条款将施工、竣工乃至运维阶段的标准直接用作设计阶段的验收标准,使设计成果验收失去可执行的口径。建议:统一修改为对应设计阶段的模型几何精度及属性信息要求,X别明确初步设计、报审版施工图、实施版施工图各自的验收标准;删除验收内容与资料清单中属于施工、竣工阶段的成果(施工竣工算量成果)与文件(《施工BIM实施方案》),统一为《设计BIM实施方案》;并明确施工实况、竣工及运维信息不作为设计阶段验收的前置条件。回复:此处为笔误,《施工BIM实施方案》修改为《设计BIM实施方案》,不需要算量成果。 8、专用条款3.1.3"设计人其他义务"第(8)条要求设计人承担各深化方案复核、专项设计审查,并承担专项论证相关费用(含专家费)。问:不属设计工作范畴:深化方案复核、专项设计审查属发包人的技术管理与专项咨询工作,其组织与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计入建设单位管理费或专项咨询费;设计费已涵盖设计单位在其设计范围内的技术工作,未包含代发包人组织专项审查与专家论证的费用。责任边界错位:要求设计人对他人深化方案"复核、审查"并承担费用,实质是让设计人承担咨询、监理或发包人的管理职责,超出设计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风险不可控:该费用为开放式、无上限,招标阶段无法预估与报价,不符合合同对价的确定性要求。建议:删除该项义务,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并单独列支;如确需保留,应明确费用上限(建议总额不超过XX)及具体列支范围与结算方式。回复:设计人对其自行完成及其委托X包的设计成果,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设计质量责任,其内部校审、专家论证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发包人另行委托的独立第三方审查、咨询及专家论证,由发包人负责组织并承担相关费用。依法应由其他责任主体组织的审查、论证,由相应责任主体负责。设计人应当按发包人要求配合参加上述活动、提供设计说明及合同范围内相关资料等,相关配合服务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因设计人原因造成设计成果不符合合同要求而发生的修改、补充及必要的重复审查、论证费用,由设计人承担;超出本合同约定服务范围的新增工作,按合同变更程序处理。 9.专用条款X.4的第(3)条设计人在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提交施工图设计含预算,且施工图审查合格后,X至签约合同价的X%;问:预算不属于设计人工作范围。建议:删除“(含预算)”字段。回复:此处为笔误,删除“(含预算)”字段。 X、①振动控制标准,哪个方向?三个方向都需要吗?X析时长?X是有微振X没有微振动要求?②第X页。“在装置运行可能产生的瞬态反力及冲击作用尚不明确的情况下,提出土建设计应对。。。”。是什么设备产生瞬态反力及冲击X,是否有微振动要求?是否需要安装微振动基台?④不均匀沉降要求是多少?回复:本项目为设计团队招标,重点考察投标人既有类似科研项目设计经验、对创新科研装置的理解能力,以及运用相关经验处理不确定工艺条件和技术参数的能力,不强制要求在投标阶段形成具体设计方案或给出确定的技术结论。上述振动控制方向、X析时长、X域、微振动基台设置、瞬态反力及冲击来源、不均匀沉降指标等,均需在后续设计中,由工艺团队与设计团队共同研究、X析论证后确定,本阶段无法逐项明确。投标人应结合自身类似科研项目设计经验和招标资料,主动识别装置特点、潜在影响和关键设计条件,提出初步判断、设计X以及如何开展需求梳理、条件提资、接口协调,以及如何随着工艺条件逐步明确开展设计复核和调X。评审重点在于既有经验的借鉴价值,以及识别、X析和解决上述问题的能力。 X、①关于项目负责人、建筑专业负责人、结构专业负责人、暖通专业负责人、电气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建筑智能化专业负责人的业绩证明。问:是否可以提供相关业绩已完成并通过审查的图纸等(加盖审图章)、审查合格书作为证明材料?②关于造价专业负责人业绩。问:是否可以提供相关业绩概算的盖章封面、盖章的编制人员页、概算批复作为证明材料?回复:(1)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协议书及已完成相关证明材料;已完成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业主证明材料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主管部门批复或行政许可。加盖审图章的图纸可作为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补充证明材料。若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主管部门批复或行政许可均不能体现相关要求,可提供项目业主(发包人)出具的包含所需评审要素的证明文件加以证明。(2)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协议书及已完成相关证明材料;已完成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业主证明材料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主管部门批复或行政许可。同时提供的概算的盖章封面、盖章的编制人员页、概算批复证明可作为主管部门批复证明材料。若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主管部门批复或行政许可均不能体现相关要求,可提供项目业主(发包人)出具的包含所需评审要素的证明文件加以证明。 答疑一提问1按本次答疑执行。 招标人:X理研究院流体物理研究所招标代X X年X月X日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