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河南 2026-10-21
决定书
(X)豫X破6号
本院于X年X月X 日裁定受理X破产清算一案。本院采取摇号的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现指定X担任X破产清算一案的管理人,姚洛忠为管理人负责人。
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X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职责如下: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X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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