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上海 2026-10-21
上X(以下简称“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X于X年X月X日作出(X)沪X破X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上X(以下简称“债务人”)的破产清算一案,并于X年X月X日作出(X)沪X破X号决定书,指定朱小苏X)担任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截至X年X月X日,初步统计确认的尚欠职工的工资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X给职工的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的总额为人民币X,X.XX人民币,详见附件职工债权清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X年X月X日止。职工从公示之日起X日内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
附1:《上X职工债权公示表》
附2: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X系电话:X-X
说明:本公示依据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X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X提起诉讼。”由管理人调查确认职工债权后,列出清单予以公示。本次公示清单的内容为管理人依据现有资料X理X裁定确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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