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 江苏 2026-10-16
债权申报、配合清算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X)苏X破X号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X年X第十三法庭(XXXXX号)召开,如有需要变更,具体召开形式将由管理人于召开X日前另行通知各债权人。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X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X、委托代理人的X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X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X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X、委托代理人的X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X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二六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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