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主体资格:报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X(或总公司X(或总公X(或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作为报价人(证明文件:须提供报价人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2. 品牌要求:报价人所投产品建议优先选择本项目的推荐品牌X(与原阀门匹配),并提供货源渠道证明材料(品牌方的报价单或有效期内授权书),亦可选择与推荐品牌同等档次或更优的品牌产品,且要与原阀门匹配。若报价人选择与推荐品牌同等档次或更优的品牌产品,应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所投品牌产品在相关行业业绩、用户使用评价、由制造商加盖公章的产品技术说明书、主要技术参数等。报价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未能证明投标品牌的主要参数与推荐品牌档次一致或更优的,则有权视其所投产品品牌与推荐品牌非同一档次。3. 联合体投标限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认真查阅资格条件要求,并在报价附件中提供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如未提供则可被废除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