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主体资格:报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X(或总公司X(或总公X(或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作为报价人(证明文件:须提供报价人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未能提供的将视为无效报价;2. 专项资质要求:报价人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资质(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扫描件),未能提供的将视为无效报价;3. 同类业绩经验:报价人自X年6月1日起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至少1个提供XkV变电站或用户项目的电气试验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报价人的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合同扫描件信息须清晰体现包括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签署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关键信息),未能提供的将视为无效报价;4.
信用状况审查:报价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html)、信用中国(***的严重
失信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单,以及未被列X站(creditpower.cec.org.cn)“黑名单”(证明文件:报X站的查询截图文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最终以采购人在X站查询结果为准);5. 联合体投标限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 报价文件:报价文件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后扫描成连页,上传至【深圳能源采购门户】,文件名为“{{项X),未能提供的将视为无效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