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机械电子电器,环保,市政房地产建筑 浙江 2026-06-15
项目名称: | 浙江省瑞安市X(瑞安市第三X)X | 项目代码: | X-X-X-X-X | |||||||||||||||||||||
招标人:X> | 名称:浙江省瑞安市X | 代理机构: | 名称:温X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 |||||||||||||||||||||
地址:X地址:X> 联系人:Xdiv> 联系人:Xiv> | ||||||||||||||||||||||||
电话X | 电话X-X | |||||||||||||||||||||||
标段(包)名称: | 浙江省瑞安市X(瑞安市第三X)X | 标段(包)编号: | AX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浙江省瑞安市X(瑞安市第三X)X第1号补充文件 致所有投标人:Xp>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修改。鉴此,在温州XX(***-eweb.wenzhou.gov.cn/col/colX/index.html)上发布第1号补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公告,投标人应自行察看并下载。本补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X,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X年6月X日 第1号补充文件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修改部X: 1、原招标文件第4页招标公告第2.3施工总工期中内容“2.3施工总工期:确保与XX同步。”现修改为“2.3施工总工期X日历天” 2、原招标文件第7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项内容
现修改X
3、原招标文件第X页合同协议书第二点合同工期新增以下内容中“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此内容现修改为“工期总日历天数:天,最终须确保与XX同步。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二、原发布的电子招标书“[AX]浙江省瑞安市X(瑞安市第三X)X.WZZF”技术标中存在视频上传节点,本项目不做要求,故原电子招标书作废,以本说明新发布的电子招标书为准,请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查看。 三、凡本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均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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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 瑞安市住房和X | 电话: | X-X | |||||||||||||||||||||
信息来源: | 温州X(点击跳转) | X接收时间: | X-X-X 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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