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利害关系人:X
长寿区
盛世桃源
X
栋
4
单X
位于长寿区文苑社区文苑大道
1
号,共
7
层
X
户。
目前,该单X业主申请增设电梯,符合《重庆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X
X
年
6
月
X
日至
X
年
6
月
X
日,共
7
天。
现场公示资料X
:
申请书、授权委托书、业主对增设电梯事项及增设电梯设计施工图书面同意意见、承诺书、费用X担协议、增设电梯示意图、效果图、宗地图、施工图、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消防技术标准说明。
线上公示详见:
“
-
公告公示
”
。
有意见和建议的相关利害关系人,请
在
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房产证
(
购房合同
)
等证明材料邮寄或直接提交至重庆市长寿区菩提街道办事处
X
办公室。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相关利害关系人可
在
公示期内,向重庆市长寿区菩提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证明涉及其重大利害关系的材料。逾期未提出,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须尽快到我街道完善联合审查程序,并于项目开工前办理开工建设信息录入管理手续,方可动工建设。
联系地址:X 1
号
联系电话:
X-X
注
: 1.
本次公示不能作为开工建设依据。
2.
拟安装电梯位置,X等相关设施,需由本单X
业主做好迁改方案,及相关协调工作,确保安全
。
3.
相关利害关系人对公示资料真实性负责,有异议请立即反映。
4.
后续若电梯选址存在变更,需重新流转回到公示流程。
重庆市长寿区菩提街道办事处
X
年
6
月
X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