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榕地铁传媒采X
(以下简称“比选人”)就 福州地铁党员教育电视片拍摄制作 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 比选项目名称: 福州地铁党员教育电视片拍摄制作项目 。
1.2 最高含税限价: XX。
1.3 采购范围与内容: 包含文案撰稿、场景勘景、实景摄制、后期包装、成片输出、多轮修改、素材归档等工作 。
1.4 服务期限: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验收合格 。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参选人公章)。
2.2 参选人具有近五年宣传片拍摄制作相关业绩1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项目合同并加盖参选人公章)。近五年是指自X年6月1日至项目公告发布之日。
2.3参选人须承诺开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4参选人未X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X(***违法失信行X采购活动期间。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评选办法:综合评估法。
5. 比选文件的获取
比选公X(***/span>发布,参选人若有意愿,请于 X 年 6 月 X 日至 X 年 6 月 X 日,每工作日上午8X—XX、下午XX—XX,提供附件中的《报名登记表》盖章扫描件至7.1指定邮箱报名(X名称)并获取比选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6.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1 请于X6年6月X日上午9X(北京时间)以前,将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的参选文件送至7.2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要求的参选文件不予受理。
6.2 参选文件须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人的联系人,比选人不接受任何以邮寄、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参选文件。
7.联系方式
7.1 参选文件澄清联系人
地址:Xunderline;">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X号福州地铁大厦西塔7层
联系人:X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text-decorationXe;">李女士
联系电话:X-X
邮箱:7.2 参选文件送达地址
送达单位:地址:Xunderline;">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X号福州地铁大厦西塔7层
联系人:X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text-decorationXe;">李女士
联系电话:X-X
7.3监督部门:地址:Xunderline;">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X号福州地铁大厦西塔7层
电话:X-X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