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龙门复合印刷机和三色电子轴烫金机采购及安装项目
澄清通知
1.本项目 第二篇 项目技术需求 增加“※三、其他要求 供应商自X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磋商前具有1个同类设备供货业绩合同(合同及发票时间均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注:提供业绩合同(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页、采购内容页等内容)及对应业绩全额发票扫 描件和相关发票在“ 国XX”查验记录的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要求;
2.本项目 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二、评审标准
企业业绩 (4X) | 供应商自 X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项目竞选通知前同类设备供货业绩合同(合同及发票时间均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每有 1项得1X,最高得4X。 注:提供业绩合同(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页、采购内容页等内容)及对应业绩全额发票扫 描件和相关发票在“ 国XX”查验记录的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X。 |
修改X
企业业绩 (4X) | 在满足第二篇技术需求的基础上,供应商自 X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磋商前同类设备供货业绩合同(合同及发票时间均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每有 1项得1X,最高得4X。 注:提供业绩合同(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页、采购内容页等内容)及对应业绩全额发票扫 描件和相关发票在“ 国XX”查验记录的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X。 |
请各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重庆X(涪陵区)”,无论供应商是否查阅,采购人及采购机构均视为供应商已知晓该澄清通知内容。
重庆X
X年6月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