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广东 2026-06-16
| 项目编号 | CQ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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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深圳市南山区华联花园6栋X房产 | ||
| 转让底价 | X.XX | ||
| 标的资产所在地区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X系电话: X-X
联系人:X系电话: X-X
联系人:X系电话: 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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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承诺 | 1.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处置不存在任何限制。 2. 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流程,已获得相应批准,并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我方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X性、准确性和合法有效性负责,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 我方自愿遵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并按照公告等有关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4. 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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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 房屋建筑物 | 坐落位置 | 南山大道华联花园公寓6栋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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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证号 | 深房地字第 X 号 | 目前用途 | 公寓 | |
| 标的状态 | 闲置 | 建筑面积(㎡) | X.6 | |
| 使用年限 | X年,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 | 已用年限 | - | |
| 重大信息披露 | 是否存在担保情况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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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存在租赁情况 | 否 | |
| 是否涉及共有情况 | 否 |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
| 其他重要说明 |
1、转让方与深X于X年X月9日签订了《深圳市南山区华联花园城市更新项目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现深X同意转让方对协议项下的房屋进行挂牌出售。后续,深X根据转让出售进度,同步签订补充协议,约定扣除原协议项下的补偿内容,直至配合转让方完成房屋出售事宜。同时深X希望与受让方签订新的搬迁补偿协议签订,具体补偿标准由受让方与深X自行协商。 |
二、转让方简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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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
| 国家出资企业/主管部门名称 | 转让行为的决策与批准情况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二〇二五年第八次总裁办公会议纪要) | ||||
|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日期 | X-X-X | |||||
| 批准文件类型 | 其他 | ||||||
| 批准文件名称 | 二〇二五年第八次总裁办公会议纪要([X]8号) |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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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XX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等工作流程)意向受让方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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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展示安排 | 看样时间安排在项目公告期内(公告期截止后不再安排看样),相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咨询获取。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本项目不设置资格条件。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是 |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 保证金金额 | X.4X | |||
| 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XX前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 保证金账户 |
账户名称: 深X 账 号: X 开 户 行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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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置要求 |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内容和《深X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全额原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以下方式执行:签署交易合同且受让方付清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将保证金无息全额原路返还至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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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则采取按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X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若采取竞价方式,竞价X络竞价规则及本所向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派发的竞价须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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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发布当日起不少于X个工作日 |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3个周期,不超过首次信息公告之日起的X个月。 |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南X总部大楼X层 |
| ***cbb。 | |
| 附件 | -- |
五、特别提示
| 1.转让方应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完X、准确、合法有效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请意向受让方或投资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上述信息披露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2.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仅构成要约邀请,交易双方权利义务请以最终签署的交易合同为准。请交易各方在充X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参与交易活动,自行承担与交易有关的风险,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受让方或投资方如对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告信息、附件资料、交易文件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署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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