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X于X年6月8日受理宣X提出的宣X南门教学点设立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核,符合设立条件,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机构名称:宣X南门教学点
机构地址:Xspan>鑫世纪公园城2号楼1层2号楼1-2号
培训项目:舞蹈、戏剧表演(朗诵、主持)
举办者、法定代表人、行政主要负责人情况 | ||||||||
类别 | 姓名 | 性别 | 户籍 | 备注 | ||||
举办者 | 宣X | 宣汉县蒲江街道 | 法定代表人 | 冉丽 | 女 | 遂宁市船山区 | ||
行政主要负责人 | 李晓璐 | 女 | 宣汉县 | | ||||
公示时间X6年6月15日至X6年6月17日
以上内容同步在***cn/和校外培训机构拟设立地点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X反馈意见,联系电话: X-X,邮箱:。
特此公示
宣汉县行政审批
X6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