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天台储备地块二位于荷塘区映日路以东、悦舍路以西、金溪路以北,出让净用地面积X.X平方米(约X.3亩),土地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容积率X.8-2.0。
1.依法成立并在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发文备案,具有湖南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发布的
资信等级。
2.必须是在湖南省内提供过土地估价及相关服务3年以上(含3年)且近2年内无不良记录。
3.土地评估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有偿、诚实
信用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4.土地评估机构为委托人提供估价服务,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估价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履行估价程序,确保估价质量。
5.中标土地评估公司须负责该地块往后3年内土地出让时有关评估工作。
6.竞价前评估机构法人X资质等
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关资料,由业主单位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意见表,未取得审查意见表的报价无效。
7.评估机构应快速、优质提供技术服务,须在3天内完成报告编制并按要求备案,委托单位要求提前完成的须及时响应并按要求及时完成。
8.土地评估机构在中标后未按以上1~7条的要求实施 的,评估委托单位可以依法处理,并纳入不诚信范围,自认定起2年内不允许再进入株洲市土地出让一级市场参与竞标。
查看资质等级树1.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2.相关资质证书(加盖公章);
3.法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盖章)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盖章); 4.土地估价及相关服务3年以上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2.相关资质证书(加盖公章);
3.法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盖章)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盖章); 4.土地估价及相关服务3年以上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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