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6年度建筑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_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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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6年度建筑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   云南   2026-06-15

  • 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于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6年度建筑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各县(区)住房和X,各有关单位:

    根据丽江市人力资源和X为切实做好X6X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地址及方式

    (一)材料报送时间:X67月X-7X日。

    (工作日:8X-XX,XX-XX)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送地址:Xy: 宋体; font-size: Xpt">丽江市住房和X人事科(X室)

    (三)报送方式:申报X负责职称(人事)工作的同志统一报送。

    二、申报评审对象及专业

    (一)申报评审对象

    凡在丽江市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企业注册地在丽江市且申报人与企业签订合法有效劳动合同的,社保缴纳地为丽江市)且在丽江市缴纳社保满一年,具体X相关专业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评审专业

    建筑设计、建筑结构、建设专项规划、风X勘XX、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施工、建筑装饰、筑机械、给排X、市政道路、市XXX造价(概预算)、防护防化等专业。

    三、申报条件

    (一)正常申报

    符合《关于印发<云X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X〕X号)文件要求相应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

    (二)不符合申报条件人员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离退休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含按规定批准延迟退休并在延迟期内的人员)、企事业单位受到记过以上处X且尚在处X期内的人员。

    四、申报程序

    (一)市属单位人员

    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X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提交市人力资源和X进行复审。

    (二)县(区)单位人员

    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县级人力资源和X审核推荐,X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提交市人力资源和X进行复审。

    (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

    已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由委托代理的人才服务机构审核推荐,并经同级人力资源和X审核同意后,X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提交市人力资源和X进行复审。未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按属地原则,在单位注册地申报推荐,由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X审核推荐,X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提交市人力资源和X进行复审。

    (四)劳务派遣人员

    按照《标准条件X号文》等有关规定,由云南省所属劳务派遣单位派遣至丽江市所属企业、事业等单位工作符合条件人员,经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同时出具单位审核推荐意见(参照附件3),按照程序申报。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评审表填写要求

    1.申报人员必须认真、如实、规范地填写《X6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附件1)一式两份;

    2.须贴近期免冠照片;

    3.填写该表中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履任现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

    4.用人单位须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在该表的表十二“基层单位”一栏,如实填写推荐情况,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内容,经审核认可或未在“基层单位”一栏如实填写推荐情况的申报评审材料不予受理;

    5.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必须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推荐日期、经办人姓名,并加盖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公章;

    6.统一采用A3纸正反面打印中缝装订,单位盖章处一页为封底;

    (二)相关证明、证书材料要求

    1.申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2.毕业证、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籍验证报告各1份(X届以后国内高等教育毕业的申报人员,通过中国高XX”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如属于X届以前X上查询核查其毕业证、学位证信息的,由用人单位对本人档案进行审查后,出具书面说明,审核

    签字,加盖公章后逐级提交审核;

    3X师证书复印件1份,转系列申报人员提X师职称证书复印件;

    4.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提供法人证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企业、事业单位岗位聘书、聘用合同或工资变动审批表复印件各1份(要符合职务履职年限要求);

    6.企业单位劳动用工登记审核部门鉴证备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合同年限要符合履职年限要求,合同备案时间必须在丽江市备案满一年以上,企业组织实行合同备案的合同批次号、提供到人社部门实地开具的社保证明、合同X上备案或社保证明的,需截屏打印X上核实。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

    7.专业培训证明材料、任现职期间获奖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

    8.作为学术成果材料提供的2篇论文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要反映本人的专业学术和技术水平),电子版文件命名为“姓名+论文标题”;

    9.《云南省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一览表》(附件6),贴在申报资料文件袋正面;

    X.《X6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附件7)1份(无需装订),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经人力资源X签字盖章后报送,同时报送Eexcel电子版,此数据是评审及最终打印证书的重要数据,请核对无误后报送;

    X.《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资料提要》1份(附件8),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

    X.《职称申报人所在单位法人承诺书》1份(附件2),由申报人、材料审核人和单位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捺印(打印无效),加盖单位公章。

    X.《用人单位审核推荐意见》(附件3)1份,附公示图片等相关材料。

    X.《委托评审函》1份(附件4),中央直属驻丽单位、市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个人社保缴纳在丽江市)申请评审的人员,须主管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X.申报人本人电子照片1张。照片为蓝底免冠1寸证件照,宽高比例大小为4X,图片X辨率大小范围最低X*X,最高X*X;清晰度XDPI,文件大小XKB-1M;证件照的格式为jpg格式;证件照的命名必须为“姓名+身证件号码”例如“张三X(中间不要添加任何字符)。此照片将在评审通过后打印职称电子证书上使用,请严格按照标准报送。以上材料按1-7顺序装订成册,8为1册,X-X为1册装订。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以上材料复印件须经本单位(部门)查验原件后签署审核材料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加盖单位(部门)公章,未经审核认可的申报评审材料不予受理。提交申报材料时需同步准备相应原件备查。

    、其他事项和要求

    (一)规范申报评审行为

    1.申报、审核、推荐各环节工作程序流程按云南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推荐的不予受理。

    2.职称申报实行诚信承诺制申报人员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职称评审规定的申报条件。须如实填写申报内容和提供申报评审材料。申报人在提交职称申报资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附件1),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承诺不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行为的,计入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3年,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并作为以后申报职称的重要参考。

    3.X6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X6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等相关表格填写内容与所附证明、证书等材料必须一致。

    4.用人单位须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相关规定及工作流程,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和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把关,对推荐审核行为负责,作出书面承诺,承担相应责任。经审核同意拟推荐的,须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单位要出具单位审核推荐意见(参照附件3)(明确推荐方式、参加人员、公示情况等,经审核人签字加盖公章)并按要求填写职称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法人承诺书(详见附件2)。未经审核、推荐、公示的,一律不得申报参评。申报单位如存在放纵、包庇或者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被通报批评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5.市属国有企业、企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须加强对用人单位推荐上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条件和推荐程序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工作流程进行认真把关,并明确审核推荐意见,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加盖审核单位公章。用人单位在审核时把关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人员推荐上报的,按照管理权限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责令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暂停该单位下一年度职称申报推荐工作,限期X改,所造成的后果由用人单位承担,并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依法追究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

    6.申报评审材料经用人单位、各级主管部门逐级审核推荐后,直接报送相应评审委员会审核,无需下一级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推荐。

    (二)其他要求

    1.在同一年度内,申报人员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评审委员会报送申报评审材料,也不得将评审未通过的材料再送其他评审委员会评审。

    2.原已取得相应职称资格,因工作岗位变动不再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变更相应系列(专业)同级职称资格的,须严格按照职称转系列(专业)评审程序申报。对隐瞒其原具备职称资格情况,重新申报其他系列(专业)职称资格的,或冒用我市企事业单位名头申报的,视为弄虚作假。

    3.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X〕X号)文件规定执行。

    4.民营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自由职业者申报评审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X〕X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X1X号)文件规定执行。

    5.申报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等计算时间截至X6X月X日。对事业单位申报人员,要求的X技术履职年限是指相应层级职称聘任年限。

    6.评审材料资格审查按初审、复审两个程序进行。申报人员报送材料时仅对申报人基本条件及材料完X性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复审将对申报人所提供的各类评审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复审。有关单位要加强对申报评审各环节反映问题的核查处理。对于申报人员弄虚作假,或推荐审核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把关不严的,一经查实,除按职称评审管理规定对申报人员进行处理外,丽江市建设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将按人事管理权限责成其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处理情况同时报送市人力资源和X备案。

    七、评审材料清退及证书办理

    (一)评审材料清退

    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通过人员只返还《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其余附件不予返还。评审未通过人员申报材料不予返还,请申报人员做好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二)职称证书办理

    评审通过取得的职称实行职称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评审通过后经评委会承办部门备案人社部门审核后,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云南省专业技术人X首页“证书下载”栏自行注册下载职称电子证书。

    各县(X,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请做好中级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宣传、组织工作。申报材料请按规定时限按时上报,逾期不再办理。

    市人力资源和X、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员纪检监察组对资格审查及评审进行全过程监督。

    附件1:称职申报个人承诺书

    附件2:职称申报所在单位法人承诺书

    附件3:用人单位审核推荐意见

    附件4:委托评审函

    附件5X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附件6: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

    附件7 X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

    附件8: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

    丽江市住房和X

    X年6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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