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科技文教旅游,出版印刷 江苏 2026-06-23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古籍工作相关部署,切实保护散落的古籍与民国文献,深挖宿迁本土历史文脉、弘扬地域特色文化,更好服务地方经济文化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我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与宿迁相关的古籍及民国文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原则
本次征集工作严格参照《江苏省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坚持合法合规、价值优先、公开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则,全过程规范透明,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征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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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古籍名 |
版本 |
册数 |
最高限价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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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宿迁县志 |
清同治稿本 (卷七至卷十一) |
1册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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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袁文合笺 |
清光绪刻本 |
1夹8册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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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贞一女士遗墨 |
民国印本 |
1册 |
0.6 |
三、征集时间
X6年6月X日—X6年7月X日
四、征集流程
意向登记→资料初审→专家鉴评→价格磋商→签约结算→归档入藏。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Xt>陈 雪
2.联系电话:X—X
六、其他说明
1.本次专项征集仅面向公告所列三类文献,其余宿迁相关古籍、民国文献,可参与我馆日常常态化征集。
2.应征古籍要求版本信息清晰、保存品相完好、全文篇目完X,不得存在重度破损、缺页、霉变、虫蛀等不利于典藏阅览的情况,文献内容必须与申报征集名目相符。
3.应征人员须携带古籍原件接受我馆现场核验,同步提交书面承诺书,保证藏品来源合法、权属无任何纠纷;后续一旦出现权属纠纷、来源不合规等情形,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均由应征方独立承担。
4.本次采购工作全程恪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我馆将综合考量古籍品相等级、版本史料价值、市场公允价格与现有经费预算,与应征方友好商议敲定采购价款。
5.宿迁市图书馆具备合格藏品的最终采购决定权,未纳入采购名单的应征藏品不再单独告知当事人,所有送检古籍将第一时间予以返还。
6.本征集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宿迁市图书馆所有。
宿迁市图书馆
X年6月X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