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浙江 2026-06-23
X浙江省X公X等四户企业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转让基准日X年5月X日,该资产包债权总额为7,X.XX,其中本金余额为5,X.XX,利罚息余额为2,X.XX。上述债权本金、利罚息等数据可能与实际金额存在误差,实际金额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或管理人确认的金额为准。
截至基准日X年5月X日前,该四户债权已回收的权利、权益和利益归X浙江省X公司所有,不转让买受人。
单位:人民币X
序号 | 主债务人 | 主债务人所在地 | 本金余额 (X) | 利息、罚息(X) | 抵(质)押物、保证人情况 | 其他情况 |
1 | 浙江省宁波市 | X,X,X.X | X,X,X.X | 保证人1:宁波大X公司 | 主债务人破产清算中,本户债权利息计算至X年X月X日 | |
2 | 浙江省宁波市 | X,X,X.X | 0.X | 保证人1:陈泉锋 保证人2:宁波X公司(曾用名X) | 主债务人及保证人2破产重X计划执行完毕,本户债权利息计算至X年3月X日。 | |
3 | 浙江省衢州市 | X,X,X.X | 9,X,X.X | 保证人1:浙江国际X公司 保证人2:XX公司 保证人3:甬商X公司 保证人4:衢州国X 保证人5:江焰 保证人6:周惠芳 | 保证人1、2破产重X中;保证人3破产重X计划执行完毕 | |
4 | 浙江省宁波市 | 1,X,X.X | 0.X | 保证人1:浙江国际X公司 保证人2:江焰 保证人3:周惠芳 | 主债务人及保证人1破产重X计划执行完毕。本户债权利息计算至X年X月X日 | |
合计 | - | X,X,X.X | X,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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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式:对外公开转让。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不得受让本公告资产X.X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X,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国家金融监X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特别提示X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信息请联系我司获取详细档案资料自行尽调,以资产现状及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联系人:X 联系电话X-X
联系人:X 联系电话X-X
联系地址:X8楼
邮政编码X
联系电话X-X
X浙江省X公司
X年6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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