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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招标条件
千亩茶园产业融合提升项目-配套道路(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项目地址位于 绍兴市上虞区 。项目业主为
X,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X%。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代理机构为X,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主要为千亩茶园产业融合提升项目-配套道路(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包含信号灯、电子警察系统以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的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到货验收、就位、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及质量保证期内的保养、维护等售后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
最高限价XX,详见技术规格书及清单。
工期:X天,具体的交货、安装时间应服从招标人安排。
三、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Xn>
1、具有X(X)专业承包X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X,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Xn>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XX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X”或“全国建筑市X”能查询到注册信息;
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有效期内;
3、提供近期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若为事业编制人员,提供近期由X出具的社保证明;若为离、退休返聘人员,仅需提供离、退休证明材料。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X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X的开始时X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X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若X验收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验收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若曾在其他X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但已进行更换的,应提供项目发包人及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督机构批准同意更换的有效证明文件,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负责人均视为“X。”项目负责人更换的证明材料需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不作为评标依据。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X上下载方式发放。
2、报名X上下载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上虞区基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
4、未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X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X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办法请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XX→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五、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地XX楼开标室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X 年 7 月 X 日 9 时 X X
备注:各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过程中碰到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新点软件客服电话:X-X;新点技术人员:X-X;CA电子签章问题请咨询:天谷软件客服电话:X。
招标人:Xn>招标人地址:Xft" char="" font-size:="" inter-ideograph="" new="" romanserif=""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align: left; line-height: 1.X; font-family: " times="">联系人:Xspan>
招标代理:X
招标代理地XX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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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 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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