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市政房地产建筑 广西 2026-06-19
(招标编号: GKX(试))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址:Xle="text-indent: X.Xpt; mso-char-indent-count: 3.X; line-height: X.Xpt"> 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广昆高速公路南宁至百色X(坛洛至百色段)№4 标段,途经隆安县、平果X起讫桩号 KX+X~KX+X,路线总长 X.Xkm,包含平果互通、平果西互通。沥青面层施工桩号 KX+X~KX+X,长约 X.8km,其中 KX+X~KX+X 属于土建 3 标范围。本标段施工内容主要包含路基、桥梁、路面、交X。主线桥梁 Xm/4 座,其中中桥 X 米/1 座,小桥 X 米/3 座,匝道桥梁 Xm/3 座,其中中桥 X 米/3 座,涵洞通道 X 道、天桥6 座。
其他: 无 。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GX广昆高速公路南宁至百色X №4 合同段项X,劳务X包招标内容包括:φX桩基12根,总长X.0m,φX桩基56根,总长X.2m,φX桩基X根,总长X.0m,φX桩基2根,总长X.5m,桩基灌注混凝土X.Xm³,泥浆(钻渣)X运X.Xm³,桩基钢筋笼安装Xkg,溶洞处理混凝土X.7m³,回填片石冲孔X.7m³,回填粘土冲孔X.3m³ 。
计划工期: X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X年 7 月 X 日。
2.3其他: 无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X包管理系统的X包商库中的合格X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包件。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包件中均排序第一, / 。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X范围内的D级X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X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X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X改期内的X包商。
3.6 其他要求: 无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
4.2请于X年 6 月 X日 9 时至 X 年 6 月 X 日 9 时止(北京时间、下X登录“XX”,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XX”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X,图纸每套售价 0 X,红名单X包商及XA级X包商免缴招标文件费用,其它参加投标者需在售标结束前交纳文件购买费用,售后不退且只开具收据,不开发票。标书费用请以转账形式支付至以下账户:
户 名: /
开户行: /
账 号: /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X年 6月X 日 9 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XX”,上传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X登录“XX”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X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X,地址:Xn>。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X,地址:X。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X法。
本招标公告在“XX”上发布。
招 标 人(异议受理人):
至百色X(坛洛至百色段)№4合同段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地 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平果市
联 系 人:Xn> 陈世良
电 话: X
传 真: /
电子邮件: X@qq.com
X年6月 X日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劳务X包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1.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施工劳务(不X等级)资质; |
|
2.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3.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4.以上要求的证件需附入至投标文件中,证件需原件扫描件。 |
注: /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
劳务X包企业财务要求 |
|
1.提供近 3 年的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利润表。 |
|
|
注: /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劳务X包企业业绩要求 |
|
1.业绩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日前 5 年,指投标人在X年6月X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完成的 1 个类似项目业绩; |
|
2. |
|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合同协议书关键页或工程结算证明材料。 |
注: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劳务X包企业信誉要求 |
|
1. 在最近一期X包商信用评价不低于 C 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
|
2. 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
|
3. 投标人在近3年内所承担过没有因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质量事故被交通运输部或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通报限制投标,并在处罚期内的。 |
|
4. 投标人在近3年内没有发生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 |
|
5. 投标人没有因质量、安全、违约、骗取中标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正受到交通运输部或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
|
6. 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招标人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
|
7.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an>)中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
8. 在 |
注: /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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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
1 |
至少拥有从业过一个项目的管理经验 |
/ |
|
技术负责人 |
1 |
至少拥有从业过一个项目的管理经验 |
/ |
|
安全负责人 |
1 |
至少拥有从业过一个项目的管理经验 |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注:签订合同时拟派主要人员与投标文件中的保持一致,不能按照承诺到岗履约的,违约金2XX/人次,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须配备X限于以上人员,应根据各阶段施工需要,及时增补施工人员。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具最低要求)
|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其他要求 |
|
冲击钻 |
不X型号 |
台 |
3 |
自有/租赁 |
|
泥浆运输车 |
不X型号 |
辆 |
3 |
自有/租赁 |
|
汽车吊 |
不X型号 |
辆 |
1 |
自有/租赁 |
|
空压机 |
不X型号 |
台 |
3 |
自有/租赁 |
|
随车吊 |
不X型号 |
辆 |
1 |
自有/租赁 |
注:
1.其中常规机械设备进场时出厂年限应小于5年,船舶船龄应小于X年,特种设备中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架桥机进场时使用年限不得超过3年。
2.特种设备进场前需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安装及使用维护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特种设备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备,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特种设备管理和作业资格证件。
附录7 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告知书
一、惩戒规定
1.存在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XX属单位人员受到党纪轻处X(警告、严重警告)或政务轻处X(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的X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2.存在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XX属单位人员违法犯罪或受到党纪重处X(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政务重处X(撤职、开除)的,对长期连续性采购或X包合作X范围内3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对一次性采购或X包合作X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3.对于在黑名单处理期内,再次出现因发生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XX属单位人员违纪违法的X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4.因有关市场主体产品问题或违法违规引发引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X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引发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X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5.因有关市场主体产品问题或违法违规引发直接经济损失在XX以下的一般质量问题X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引发一般质量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XX以上XX以下的重大质量问题X范围内3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引发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XX以上的重大质量问题X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6.因有关市场主体产品问题或违法违规引发环保问XX属单位受到罚款超过XX(含),或被省部级及以上有关部门、省部级环保督察组通报、约谈等X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XX属单位受到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环境污染犯罪X范围内3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引发一般及X认定的环境事故(事件);在省域及以上范围内被联合惩戒等其他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环保事XX属单位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的X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7.因有关市场主体存在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造成企业经济损失或声誉影XX属单位经济损失X-XXX声誉造成一定影响X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XX属单位经济损失X-XXX声誉影响较大X范围内3年禁入/不予发包处XX属单位经济损失XX以上X声誉影响严重的X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8.有关市场主体考核评价不满足要X开展的X包商、供应商考核评价中,连续两次得XXX以下的X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因违法失信行为,遭顾客投诉等,并承担主要责任的市场主体,视情X范围内1年、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9.存在围标串标、哄抬物价或以虚假方式骗取成交行为1次X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存在围标串标、哄抬物价或以虚假方式骗取成交行为2次以上的,视情X范围内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X.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的、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采取恶意手段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目的的、不按我方要求办理退场手续的市场主体,视情X范围内1年、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X.因不履行相关职X起诉的、恶意诉讼损害我方利益及形象的市场主体,视情X范围内1年、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X.存在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X年5月1日起实施)第X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视情X范围内1年、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X.存在“二、认定标准”违法违规失信情节但尚未达到黑名单认定标准情形的列入重点关注名单。
二、认定标准
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列入主要包含不廉洁行为、不诚信行为两类失信情形和其他情形。
(一)不廉洁行为
1.贿赂企业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
2.向企业人员或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3.支付、报销应由企业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
4.利用资源为企业人员或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5.为企业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6.为企业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7.为企业人员或其亲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8.允许企业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合作商企业中投资、担任重要职务及相关联业务职务。
9.其他造成企业人员受到法X处罚的行为。
X.违反党章和X相关规定等其他不廉洁行为。
(二)不诚信行为
1.围标、串标,哄抬价格。
2.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中选)。
3.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4.违反合同约定进行X包、转包。
5.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停工、阻工等手段,恶意勒索、敲诈,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的目的。
6.无故拖欠劳务人员工资或恶意讨薪的。
7.寻衅滋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8.因违法违规或产品问题引发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事件),或给企业造成损失的。
9.遭项目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
X.捏造、歪曲事实或者提供虚X及所属单位恶意发起诉讼、仲裁。
X.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X年5月1日起实施)第X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
X.其它违反相关法X有关规定等其他不诚信行为。
(三)其他情形。
1.被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行政机关生效文书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
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3.X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上级或者其他单位有关公函认定存在不廉洁行为或者重大失信行为的。
5.集团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合作单位提供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
三、惩戒措施
1.被列入黑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X范围内实施1年、3年或永久禁入惩戒。禁入有效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投标等生产经营活动;第二次被列入黑名单的,永久禁入;在黑名单处理期内,再次出现禁止行为的,永久禁入。
2.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由使用单位给予约谈、警告和责令X改等处罚,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予以重点监管,可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设定X改有效期,X改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新的投标、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在X改期限内未能有效X改或者被三家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列入黑名单。
四、信用修复
对禁入或X改期限结束,并在期限内完成X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X信用管理制度的有关市场主体,可按程序完成信用修复。
五、申诉处理
联系人:X 联系电话:X-X-X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