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交通运输 河北 2026-06-20
曲港高速上跨黄X铁路项目主桥上下部及外侧X(项目名称)主桥上下部及外侧X(包件名称)
桥梁业务(专业类别名称)劳务X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KX(试))
本招标项目曲港高速上跨黄X铁路项目主桥上下部及外侧X(项目名称)劳务X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桥梁业务(专业类别名称)劳务X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
建设规模: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曲港上跨X项目主桥上下部及外侧X。
包件划X:X1个标段。
计划工期:X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X6年7月X日。
2.3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必须是中交X包管理系统的X包商库中的合格X包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1(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5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D级X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X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X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X改期内的X包商。
3.6 其他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XX”(以下简称“XX”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X年X月X日X时至X年X月X日X时止(北京时间、下X登录“XX”,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XX”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X年X月X日X时XX,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XX”,上传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X登录“XX”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X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召开,年月日时X,地址:Xpan>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召开,年月日时X,地址:Xpan>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本招标公告在“XX”上发布。
招标人(异议受理人):
地址:X州市黄骅市曲港上跨黄X铁路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Xn> 汪航宇
电话: X
传真:/
电子邮件:
X年X月X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劳务X包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施工劳务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部X地区已取消劳务资质审批,需提供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的有效证明。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劳务X包企业财务要求 |
三年内至少一年盈利,投标人需具备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破产状态。 |
注:投标人需提供X-X年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审计报告无需提供附注。X包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劳务X包企业业绩要求 |
近5年(X年6月X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成功完成1X施工业绩。 |
注:投标人业绩证明需提供清晰可辨的施工合同扫描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劳务X包企业信誉要求 |
投标人未曾被列入中交 2.新入库的X包商按照C 级处理; 3.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
注:/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至少担任过1个桥梁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包件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技术负责人 | 1 | 至少担任过1个桥梁 | |
安全管理人员 | 1 | 具有符合规定的安全员C证。 |
注:附相关人员的身份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安全员证)的扫描件。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具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风镐 | 0.XkW及以上 | 台 | 1 |
振捣棒 | Xmm,1.1kW及以上 | 个 | 1 |
注:1.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须提供X限于以上设备,应根据各阶段施工需要,及时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补充和调X;2.所有机械、设备出厂年限不得超过5年;3.自有设备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扫描件。
备注:“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包件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包件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XX”将予以记录,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包件招标文件的依据。
一、惩戒规定
X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内的市场主体施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X、全业务领域实施全面禁入或者重点监管措施。1.存在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XX属单位人员受到党纪轻处X(警告、严重警告)或政务轻处X(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的X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2.存在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XX属单位人员违法犯罪或受到党纪重处X(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政务重处X(撤职、开除)的,对长期连续性采购或X包合作X范围内3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对一次性采购或X包合作X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3.对于在黑名单处理期内,再次出现因发生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XX属单位人员违纪违法的X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4.因有关市场主体产品问题或违法违规引发引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X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引发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X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5.因有关市场主体产品问题或违法违规引发直接经济损失在XX以下的一般质量问题X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引发一般质量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XX以上XX以下的重大质量问题X范围内3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引发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XX以上的重大质量问题X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6.因有关市场主体产品问题或违法违规引发环保问XX属单位受到罚款超过XX(含),或被省部级及以上有关部门、省部级环保督察组通报、约谈等X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XX属单位受到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环境污染犯罪X范围内3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引发一般及X认定的环境事故(事件);在省域及以上范围内被联合惩戒等其他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环保事XX属单位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的X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7.因有关市场主体存在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造成企业经济损失或声誉影XX属单位经济损失X-XXX声誉造成一定影响X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XX属单位经济损失X-XXX声誉影响较大X范围内3年禁入/不予发包处XX属单位经济损失XX以上X声誉影响严重的X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8.有关市场主体考核评价不满足要X开展的X包商、供应商考核评价中,连续两次得XXX以下的X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因违法失信行为,遭顾客投诉等,并承担主要责任的市场主体,视情X范围内1年、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9.存在围标串标、哄抬物价或以虚假方式骗取成交行为1次X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存在围标串标、哄抬物价或以虚假方式骗取成交行为2次以上的,视情X范围内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X.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的、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采取恶意手段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目的的、不按我方要求办理退场手续的市场主体,视情X范围内1年、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X.因不履行相关职X起诉的、恶意诉讼损害我方利益及形象的市场主体,视情X范围内1年、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X.存在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X年5月1日起实施)第X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视情X范围内1年、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X.存在“二、认定标准”违法违规失信情节但尚未达到黑名单认定标准情形的列入重点关注名单。
二、认定标准
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列入主要包含不廉洁行为、不诚信行为两类失信情形和其他情形。
(一)不廉洁行为
1.贿赂企业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
2.向企业人员或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3.支付、报销应由企业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
4.利用资源为企业人员或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5.为企业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6.为企业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7.为企业人员或其亲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8.允许企业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合作商企业中投资、担任重要职务及相关联业务职务。
9.其他造成企业人员受到法X处罚的行为。
X.违反党章和X相关规定等其他不廉洁行为。
(二)不诚信行为
1.围标、串标,哄抬价格。
2.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中选)。
3.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4.违反合同约定进行X包、转包。
5.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停工、阻工等手段,恶意勒索、敲诈,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的目的。
6.无故拖欠劳务人员工资或恶意讨薪的。
7.寻衅滋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8.因违法违规或产品问题引发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事件),或给企业造成损失的。
9.遭项目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
X.捏造、歪曲事实或者提供虚X及所属单位恶意发起诉讼、仲裁。
X.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X年5月1日起实施)第X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
X.其它违反相关法X有关规定等其他不诚信行为。
(三)其他情形。
1.被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行政机关生效文书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
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3.X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上级或者其他单位有关公函认定存在不廉洁行为或者重大失信行为的。
5.集团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合作单位提供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
三、惩戒措施
1.被列入黑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X范围内实施1年、3年或永久禁入惩戒。禁入有效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投标等生产经营活动;第二次被列入黑名单的,永久禁入;在黑名单处理期内,再次出现禁止行为的,永久禁入。
2.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由使用单位给予约谈、警告和责令X改等处罚,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予以重点监管,可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设定X改有效期,X改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新的投标、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在X改期限内未能有效X改或者被三家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列入黑名单。
四、信用修复
对禁入或X改期限结束,并在期限内完成X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X信用管理制度的有关市场主体,可按程序完成信用修复。
五、申诉处理
联系人:Xp>
联系电话X
| 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大小 | 附件说明 | 操作 |
|---|
| 序号 | 编码 | 名称 | X量项目特征描述 | 备注 |
|---|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