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要求:纯电皮卡车1辆,近2年内出厂的新能源车辆,车价格X-XX,牌照为山东省内(苏F或鲁A开头)车辆使用地点为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里程数4X公里以内,车况好,无事故,手续齐全,合同单位与车辆所有人需一致。2、保险要求:车辆需按照有关规定必须办理交强险、车损、商业三者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免赔险、驾乘险等。第三者责任险不得低于XX,驾乘险不低于XX/座。3、驾驶员要求:出租方驾驶员应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年龄的在X周岁至X周岁以内,无重大及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驾驶员需常驻项目部X小时待命,无加班费,出租方报价含车辆租金、保险及驾驶员工资等所有明示和隐含的费用。4、承租方有权对驾驶员进行考评,考评不合格的,出租方应及时更换驾驶员。5、成交单位必须提供与驾驶员的用工合同或协议,并直接支付驾驶员工资。驾驶员餐费根据项目食堂收费标准由出租方承担并另行缴纳,出租方不提供驾驶员承租方不启租车辆,车辆结算以实际考勤(驾驶员请假需由出租方另行安排替班人员并在项目办公室
备案,无替班人员则按照驾驶员考勤天数计算设备租赁费用,结算金额=月租金额/当月天数*考勤天数)进行计算。 6、车辆租赁时间暂定为X个月,出租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后按月考勤结算,视项目资金情况支付租金,发票要求X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不限。 7、本询价单租赁时间为暂定,具体使用时间以甲方实际需求为准,在租赁期间承租方根据项目实际生产需要择期通知进场随时退场。8、如报价相同则按照:车辆购置价格、车辆总行驶里程数、第三责任险保额高低,推荐成交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