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 重庆 2026-06-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X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委对近期部X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资质延续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审查情况附后)。公示日期为X年6月X日至X年6月X日。
一、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对公示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举报,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以便核查。
二、公示期内,如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供申诉材料,于X年6月X日前送X建委窗口,逾期不予受理。申诉材料只能对申请材料进行解释和说明,但不得增加新的人员材料。申诉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联系地址:X6号政务服务X4楼X-X号——综合窗口
邮编X,联系电话X-X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X年第五批企业名单
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X年6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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