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XX公司,对本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
1.1
采购内容 1.1.1项目名称:某起重设备样机加工与测试项目
1.1.2项目编号X-JT-2SX
1.1.3竞争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1.1.4项目概要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 (总价)(人民币X) | 完成时限 |
1 | 某起重设备样机加工与测试项目 | 1 | 套 | X.X(含税价) | 合同订立后1个月内具备交付条件 |
说明:
1.★谈判的各轮次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若超过最高限价,其响应无效。
2.★本次竞争性谈判项目响应、谈判、评审均以包为单位,供应商须对所响应包内所有采购内容和数量进行响应,否则其响应无效。
3.实际采购数量以立项批复、年度装备建设计划、装备建设方案等为准,供应商风险自担。
1.2
★供应商资格能力条件要求 1.2.1基本要求
1.2.1.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2.1.3联合体要求: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1.2.1.4代理商要求:本项目 不接受 代理商响应;
1.2.1.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X标包的同一竞争性谈判项目响应;
1.2.1.6未从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
1.2.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
(1)被宣告破产的;
(2)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
(3)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
(4)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根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失信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
(5)有证据证明供应商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6)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1.2.2项目实施要求
1.2.2.1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质。军队可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具备承担相应密级任务的证明或承诺,军队工厂等其他军队单位可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具备承担相应密级任务的证明;
1.2.2.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标或国军标)现行有效且能够覆盖采购产品或其同X机械/冶金矿山机械/起重机械与叉车等物料装卸搬运机械设备/建筑机械设备/港口与船舶物资装卸转运机械设备/农业机械/渔业机械/物流作业机械设备等相近产品)的科研 / 生产 / 修理 / 试验/技术服务( “ / ” 表示“或”的意思 ) 。已办理“两证合一”的,可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正本及副本;
1.2.3其他要求
1.2.3.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3.2参X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信用中国(***”上不存在严重失信记录;
1.2.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本条不适用于事业单位和军内单位)。应提供近1年内任意六个月的企业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保资金缴费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报价单位应提供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
说明X.供应商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所述“前3年内”是指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算的前3年。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是X年1月1日,前3年是指X年1月1日至X年1月1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与谈判之日不为同一日的,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对“前3年内”所作相关要求延长至谈判之日;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算。
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指XX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XX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1.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开展资格审查。
1.4
领取 文件时间和地点
1.4.1领取时间
X年6月X日起到X年6月X日止,每日上午9时XX至X时XX,下午X时XX至X时XX(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1.4.2领取地点
西安市碑林区雁塔中路X号X大厦X层X室。
1.4.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
人民币XX/包(售后不退)。
1.4.4领取要求
所有符合条件并愿意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请携带“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所列文件,现场办理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事宜。
领取 竞争性谈判文件时的审核 , 仅 作X 领取文件的依据,供应商资格 是否 合格以 评审时 谈判小组判定 结论 为准 。
1.5
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5.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
1.5.2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5.3保密协议;
1.5.4提供声明函,不存在下列情形:①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情形;②被宣告破产的;③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④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⑤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根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失信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⑥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⑦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1.5.5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质。军队可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具备承担相应密级任务的证明或承诺,军队工厂等其他军队单位可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具备承担相应密级任务的证明;
1.5.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标或国军标)现行有效且能够覆盖采购产品或其同X机械/冶金矿山机械/起重机械与叉车等物料装卸搬运机械设备/建筑机械设备/港口与船舶物资装卸转运机械设备/农业机械/渔业机械/物流作业机械设备等相近产品)的科研 / 生产 / 修理 / 试验/技术服务( “ / ” 表示“或”的意思 ) 。已办理“两证合一”的,可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正本及副本;
1.5.7提供下列(1)、(2)证明材料之一:
(1)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正本及其副本;
(2)同时提供:①非外资控股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的声明函;②质量管理体系X(***违法失X页查询截图;④在“信用中国(***”上不存在X页查询截图;
1.5.8其他要求
(1)提供X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即第三方审计报告)(①审计报告包含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可不提供附注;②因成立时间不足无法全部提供的,提供单位成立至今的第三方审计报告,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③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2)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本条不适用于事业单位和军内单位)。应提供近1年内任意六个月的企业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保资金缴费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报价单位应提供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
说明:证明材料中授权委托书、保密协议及声明函须提供原件,其中授权委托书应携带2份,证书及截图可为复印件或打印件。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1.6
响应截止时间和地点 1.6.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X年7月7日9时XX(如有变更,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6.2响应文件提交及谈判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市新城区(具体地点请电话联系采购人)。指定专人送达现场,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1.7
其他注意事项 X为“全军武X( ***”。
1.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Xp>
联 系 人:X话X
单位地址:X> 联 系 人:Xp>
联系电话X/X
询问、质疑受理部门:某单位
联 系 人:X话X
联系地址:X> 联 系 人:X电话X-X
联系地址:X/>
点击查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