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科技文教旅游 广西 2026-06-18
各位申报人员: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X关于做好X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X〕2号)等文件精神X组织了X年上半年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育厅有关教师资格认定工作X上申请、资格审查、体检、政审等程序,同意认定唐萍等X名同志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黄斌英等X名同志取得X教师资格,杨翠宝等4名同志取得X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一、领取时间
X年6月X日至X年7月3日工作日时间(周六、周日不上班)。
二、领取方式
(一)现场领取:贵港市X社会事务综合窗口X—X号(地址:贵港市港北区圣湖路1号),上班时间:上午9X—XX,下午2X—5X,联系电话X-X,申请人凭身份证或户口簿(代领者请携带双方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领取。
(二)邮政X寄递,请申报人登录X”(***)个人账户主动查询本人证书号码进行核验。相关事宜请联系杨京华先生,电话X。
三、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后请及时装入本人的个人档案存放,此表遗失不补;
(二)X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在读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申报人现场领证时必须出示毕业证原件。
未尽事宜,请联系X-X。
附件:X6年上半年认定通过高中(中职)教师资格人员名单(第一批)
X
X年6月X日
关联文件: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