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根据X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信息对接及维护工作的通知》X发〔X)X号)工作要求,现将本次药品信息对接及维护结果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期限 X年6月X日、X日、X日 二、公示内容 药品信息对接及维护结果。 三、操作方法 企业登录“天津X”(***入“药品集中采购系统”,在“药品信息采集-药品医保信息公示“页面查看 四、相关事项 (一)公示期间,企业有相关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X-X、X-X。 (二)公示期满后,按照政策要求对符合条件要求的相关药品进行对接及维护。 (三)对接结果为“拟纳入我市医保信息系统”的,属于将新增进入我市医保信息系统的药品。 对接结果为“药品信息维护“的,属于已纳入我市医保信息系统,药品信息进行调X更新。 对接结果为“拟剔除我市医保信息系统”的,属于将要退出我市医保信息系统的药品。 天津市医疗保障X X年6月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