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响应文件要求
1、文件必须上传:是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X 天
2、实施地址:X2a="">重庆市市辖区两江新区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为包干费用,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工作的费用,编制费、资料收集X理费、辅材费、交通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由采购人支付该项目合同款项,付款方式如下:
(一)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担保函(保函须符合《渝财采购〔X〕7 号》的规定,且保函的内容必须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承保时间应明确不低于服务时间,出具保函的受益人为采购人),纸质保函向采购人提供保函原件(电子保函向采购人提供保函复印件)。采购人凭担保函、采购合同、发票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包合同总金额的X%作为预付款。如成交供应商收到预付款后不履行相关义务,采购人可通过担保函收回已支付的预付款。
(二)若在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的则无需提交保函,成交供应商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支付比例按约定比例执行。
(三)项目完成提交成果,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工作报告等成果材料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成交供应商提供有效发票后,采购人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剩余的X%。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X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X"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XX,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X提起诉讼;交易X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