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 广东 2026-06-18
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X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X】X号)、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指引》的通知,参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相关要求,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验收意见、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X(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地 点: 广东省东X太安路X号8栋
建设单位X
建设内容:项目年加工生产五金制品X吨、五金饰品X吨。
公示时间X年6月X日至X年7月X日(X个工作日)
联 系 人:X/p>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X(新建)项目-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X.4 kb, 下载次数0
附件2X(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X.5 mb, 下载次数0
附件3X(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2.3 mb,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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