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医疗卫生 湖南 2026-06-17
为推进我市 医疗卫生事业 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根据 《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 》 ( 湘人社 规 〔 X 〕 1 号 ) 相关规定, 现启动 X 年湘潭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 计划与岗位
本次 招聘 共计 X 名,其中 湘潭 市 疾病X 5 人 , X血站 3 人,湘潭 X 人, 4 人, 湘潭 市 第 一 人民 X 人, 湘潭 市 第 二 人民 9 人, 湘潭 市妇幼保健院 7 人, 湘潭 市 第 五 人民 X 人, 湘潭 X 人, 湘潭 2 人,X X 人, 湘潭 5 人。具体 招聘 计划与岗位条件见《 X 年湘潭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 件 1 )。
A 类岗位 ( 9 4 人):面向医卫类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即 X 、 X 、 X 年( 含 “ 同等对 待 ” )毕业且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 。 “ 同等对 待 ” 政策即住培基地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如 : X 1 年全日制本科毕业,当年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参加住培, X 年完成住培,在符合其它报名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用硕士研究生的学历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
B 类岗位 ( 5 1 人):面向医卫类社会考生(符合岗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也可报名)。
C 类岗位 ( 1 4 人):面向非医卫类考生,含部X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
详情可查询湘潭市人力资源和X 招考资讯栏目 ( *** / )、湘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n/ ) 、湘潭医卫X ( ***an> / )、湘X ( *** / )。
招聘单位 湘潭市 疾病X : ***
X血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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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 ***/span>
X : ***
湘潭市妇幼保健院 : ***
X : ***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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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 院 ***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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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招聘 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 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 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X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 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6. 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师等 ;
7 . 在读 高校 非 X 届毕业生(在读高校非 X 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8 .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
9 . 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有关报考条件说明
1 . 考生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留学归国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
2 . 非 X 6 届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等证书必须在报名前取得 ; X 6 届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 在 X 6 年 8 月 3 1 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等证书;岗位条件要求的资格证必须在报名前取得; 非 X 6 届规培结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必须在报名前取得 ; X 6 届规培结业的考生必须 在 X 6 年 8 月 3 1 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电子成绩合格证明。
招聘 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各级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 村 ( 社 区 ) 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以及自主创业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军队工作经历。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至 X 年 5 月 X 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3 . 考生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应具备与 招聘 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用符合岗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本次 招聘 岗位专业要求按照《湖南省 X 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设置(附件 2 ,以下简称《专业目录》) (超声医学 、放射影像学、临床药学 专业未在该目录内,为招聘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高校新开专业设置) 。考生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 目录》,但未列入 招聘 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 招聘 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 招聘单位 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部门认定。
4. 招聘 岗位的最高年龄要求, 3 8 周岁以下 即 X X 年 6 月 X 日以后出生; X 周岁以下 即 X X 年 6 月 X 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计算以此类推)。
5. 岗位要求为中共党 员 ( 含预备党 员 ) 的,报考人员必须提供基层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 员 ( 含预备党 员 ) 身份证明材 料 ( 加盖党组织公 章 , 落款日期 X X 6 年 1 月 1 日及以 后 ) 。
6 . 报考人员报名所用学历学位必须同时符合相应的专业要求及高校毕业生毕业年限等要求。
三 、报名 、笔试 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 . 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 X 年 6 月 X 日 9X- 6 月 X 日 1 2 X 0 。
请考生登录湘潭市 卫生健康委员会 ( ***n / X上报名 。
2 . 报名要求
( 1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考生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信息填写确认后,不得修改。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 2 )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第二代或第三代社保卡(以下合 称 “ 有效身份证 件 ” )。
( 3 )对资格条件把握不准的,报考人员应详细咨询政策,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再自行确定报考岗位。
( 4 )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考生上传岗位条件要求的X。资格初审仅对考生上传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其是否符合基本条件,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考生需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3 . 缴费
本次考试参照公务员招录收费标准, 按 X 0 X / 人收取考务费,考生在资格初审通过后缴纳。缴费截止日期X X 6 年 6 月 X 日 1 7 : X ,缴费成功即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 准考证打印
准考X上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请关注各 招聘 单位 。考试考核都须提供准考证,各位考生要注意保存。
5. 重要提醒
本次 招聘 公告和拟聘用人员公示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X 、湘潭市卫健委 、各主管部门和 招聘 单位 公布,其他各环节的公告、公示等均在各 招聘 单位 发布。报名表X打印。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官方 的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准考证打印、岗位计划调X、笔试成绩公布、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B0 9 、 B1 0 、 B1 4 、 B1 7 、 B1 9 、 B2 2 、 B2 3 、 B2 4 、 B3 4 、 B3 5 、 CX 岗位 不设置笔试环节, 如 该岗位报名成功 人数 超过 2 5 人 ,则 加试一场 笔试 环节 ,笔试科目为相关专业知识 。
( 二 )开考比例
不进行笔试的岗位 不设置开考比例,直接进行 现场资格审查 。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 (报名成功人数与该岗位计划人数的比例) 一般 X 3 ∶ 1 。对少数的特殊专业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 招聘 单位申请,报各主管部门X同意,可根据实际取消、核减相应岗位 招聘 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 岗位计划调X公告由 湘潭市卫健委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不安排改报环节,直接进行退费处理。
( 三 ) 笔试
笔试时间 暂定 7 月 1 1 日 ,具体时间、考试地点及其它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详见各 招聘 单位 。
凡经批准降低笔试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笔试合格X数线,笔试合格线 X 6 0 X。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 四 )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视同放弃报考资格。
进行笔试的岗位按照招聘岗位计 划 1 : 3 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X到低X确定现场资格审查对象,入围现场资格审查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审查(下同)。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笔试成绩从高X到低X递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一经公布,不再递补。未 达 1 : 3 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不进行笔试的岗位所有报名成功考生均为现场资格审查对象。
现场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X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务必在准考证打印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和含个人信息的报名表,以备考试和资格审查时使用。
四、面试
面试 对象 X 现场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面试:根据 招聘 单位实际情况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所有岗位的面试设置合格X数 线 7 0 X , 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进入下一环节。
五 、综合成绩和排名
(一)笔 试 + 面试的岗位:综合成 绩 = 笔试成 绩 × 6 0% + 面试成 绩 × 4 0 % 。
只进行面试的岗位:综合成 绩 = 面试成绩。
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
(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 成绩 进行排名;只进行面试的岗位成绩相同的,按主考官打X高低决定。
(三)设置综合成绩合格X数 线 6 0 X,未达到合格X数线 的 , 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 招聘 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X数 线 , 则取消该岗位 招聘 计划 。
六 、体检
按照岗位计 划 1: 1 的比例,参加面试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X到低X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 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X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增加涉毒毛发检测。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 、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单位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 招聘单位 具体组织。考察重点是考生在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报考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因考生主动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 的 , 经 招聘单位 研究,可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递补最多不超过 2 次; 也可以不予递补,取消 招聘 计划。拟 聘用 人员公示公告发布之后不再递补。
八 、公示与聘用
(一)确定拟聘用人员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二)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市X 、 湘潭市卫X X 进行公示,公 示 5 个工作日。
(三)办理人事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纳入湘潭市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聘用单位按程序办理人事聘用手续,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岗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拟聘人员专业特长及试用期表现,可适当调X工作岗位。 X 6 届规培结业的考生凭电子成绩单办理聘用手续, 如 X 6 年 1 2 月 3 1 日前尚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则解除聘用合同。
九 、纪律要求
对本次 公开招聘 工作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 3 5 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进行处理。
请广大考生诚信参考,不随意弃考。对体检及以后环节无正当理由放弃者,录入湘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 。
十、 招聘 工作咨询 监督 电话
报名技术咨询 电话 X 。
政策咨询电话
湘潭市疾病X人事科 X-X 9 ;
X血 站 X-X 0 ;
人力资源部 X-X X ;
X 人力资源部 X-X X ;
X 人力资源部 X-X ;
湘潭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 X-X ;
X 人力资源部 X-X 5 ;
人力资源部 X-X 6 ;
X-X 9 ;
X人力资源部 X-X 8 ;
X 人力资源部 X-X 8 。
举报监督电话
湘潭市卫健委人事科 X-X 7 ;
湘潭医卫X人事处 X-X 8 ;
湘X机关党委(人事科 ) X-X 5 ;
湘X事业 科 X-X 8 ;
湘潭 市 卫健委机关纪委 X-X X 。
附件 : 1. X 年湘潭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湘潭市卫生健康委员 会
X年 6 月 X 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