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辽宁 2026-06-16
| 组织方 | 长城资产 |
| 招商主体 | X辽宁省X公司 |
| 披露起止日期 | X年X月X日 至 X年X月X日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北交所):侯经理 / 联系方式X-X |
X辽宁省X公司对鞍山市兴隆养猪场债权的营销公告
一、债权基本情况
X辽宁省X公司拟对鞍山市兴隆养猪场债权进行处置,截至X-X-X,债权总额X,X,X.XX,其中债权本金X,X,XX,利息X,X,X.XX,其他权益0X。(以上利息计算以最终合同、法律文书约定及人民银行相关规定为准)。担保方式为抵押。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养猪场原为集体企业, 成立于X年,隶属于鞍山市千X笔管堡村民委员会,后经鞍山市千山区经济X于X年4月1日下发《关于同意鞍山市兴隆养猪场企业改制的批复》(鞍千经计字【X】X号)同意,出售给徐井国,改制为私营企业,改制后的养猪场重新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成立于X年4月3日,注册地址为鞍山市千X笔管堡村,注册资金1,XX,企业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为徐井国,经营范围为生猪养殖繁育,工商登记状态为存续。
三、抵质押物基本情况
抵押土地面积合计X,X平方米的四宗土地使用权及房产面积合计X,X平方米的六处房产(猪舍、仓库等)以及机器设备(上料车、自动饮水机、深井、动力管线、搅拌机、猪食槽等)。
四、保证人基本情况
无。
五、资产亮点
该债权诉讼案件已胜诉并进入执行程序,不存在诉讼时效障碍。且所抵押土地面积较大,适合农业或养殖业投资人生产、建厂,具有较大的投资价值。
六、其他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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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Xpan>
联系电话X
联系地址:X参与、洽谈合作事宜,详情咨询请致电或来函。
上述资产的基本情况,仅为我司根据现有资料所作的描述,仅供投资人参考,并不构成我司对资产之现状在法律上和商业价值上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对于上述资产中的交易结构、债权金额、主从债权之法律效力、主从债务人、担保物、受让条件等之现状等具体情况,请投资者自行进行调查、X析、判断及决策,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资X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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