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农林牧渔 福建 2026-06-23
一、文件依据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X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X〕X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XX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X〕X号)。
二、建设内容
(一)提升指导服务能力。加强新型农业经营X建设,完成新型农业经营X建设,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政策咨询、运营指导、财税代理等服务。
(二)提质强能X县推进。聚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运行、融合发展、指导服务等方面,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提质增效带动小农户增收行动,探索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路径方法和机制模式。
(三)支持主体融合发展。支持由家庭农场组建的农民合作社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协会或联盟、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协会等,开展统一生产经营服务。支持农民合作社依法自愿兼并、合并或组建的农民合作社联社,形成规模优势,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三、补助方式和标准
新型农业经营X建设,采取“购买服务”“挂牌委托(续建)”的补助方式,每个补助XX左右。提质强能X县推进和主体融合发展等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每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协会或联盟、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协会补助资金部超过XX,家庭农场组建的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补助资金不超过XX,家庭农场补助资金部超过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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