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X改方案》(陕字〔X〕X号)要求,相关X改责任单位严格落实X改责任,认真推进X改落实。目前,由安康市牵头X改的宁陕县铂逸养生谷违规占用旬阳湿地公园问题,已按X改方案要求完成X改,由验收单位组织进行现场验收并出具了验收销号意见,验收销号意见已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X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X改工作办法》相关规定,现对上述1个问题的X改落实情况组织对外公示。公示期自X年6月X日至X年6月X日。欢迎广大社会群众对X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X改要求或X改情况不实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安康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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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X年6月X日
反馈问题:十八、安康市宁陕县铂逸养生谷项目违规占用陕西旬河源国家湿地公园X.6亩。
X改情况:
1.宁陕县农业林X于X年2月X日对反馈问题依法依规调查,该企业违反了《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八条之规定,依据《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二条“对发现的国家级自然公园内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应当及时调查核实、督促X改”的规定,宁陕县农业林X于3月3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企业于3月X日完成占地清理及地块复绿等问题X改。
2X已于X年3月X日前对涉及湿地公园的区域临时堆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施工机械进行了全部清理。
3.X年9月X日,宁陕县印发《陕西旬河源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排查X治方案》,X月X 日,市XX、县X组织进行了专项排查X治,未发现类似问题。X年3月3日,组织开展了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集中宣传工作。湿地公园生态环境排查X治、湿地与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工作均实行常态化、长效化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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