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网络通讯计算机,市政房地产建筑,交通运输 重庆 2026-06-16
本招标项目“数字黔江 智慧武陵”城市空间综合信息感知体系建设项目-食堂物资配送运输车辆采购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黔X,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X%,招标人为重庆市黔X。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冷藏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址:X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4.2米厢式冷藏车X台,3.6米至3.7米厢式冷藏车3台。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X.XX。
2.4 招标范围: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2.5 交货地址:X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2.6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X个日历日内,中标人将全部冷藏车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完成车辆清点、资料移交及制冷机组调试试运行,车辆达标并经招标人签收即为交付完毕。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1)制造商;
(2)代理商(包括X)。
3.1.1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代理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货物制造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冷藏车具有制造商授权书。
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投标人还应在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X | 重庆市黔X | 代理机构: | 重庆X |
| 地址:X号附1号 | 地址:X | ||
| 邮编: | 邮编: | ||
| 项目负责人:X | 杨老师 | 项目负责人:X | 冯老师 |
| 电话: | X-X | 电话: | X |
| 传真: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
| 电话: |
| “数字黔江 智慧武陵”城市空间综合信息感知体系建设项目-食堂物资配送运输车辆采购 |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X | X | X | X | X | 重庆三峡银X | X | X | 中信银行重X | X |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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