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 依X太平村集体经济组织一三屯X、X号树影地X.X亩2块旱田一年期经营权出租
| 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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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出标的的合法性以及真实性由转出方负责,此次交易过程中存在相关交易风险及法律纠纷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并解决。 2.农村X并不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的准确性和完X性做出任何保证。对任何因直X站内容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有关内容不准确、不完X而导致的损失,农村X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部X转让标的可能涉及多次产权变更登记,多次产权变更登记所涉及的税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4.部X转让标的可能存在无法过户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去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后在进行报名。 |
| 联系人 | 都*侠 | 联系电话 | X |
|---|---|---|---|
| 法定代表人 | 都*侠 | 法人电话 | X****X |
| 支付方式 | 线上支付 | ||
| 地块名称 | X号树影地6.1亩旱田 | 坐落 | |
|---|---|---|---|
| 转出面积 | 6.X亩 | 土地性质 | 集体所有 |
| 转出期限 | X-X-X 至X-X-X | 项目编号 | YAX_CQ_X_S_X |
| 土地四至 | 东:道路 | 南:道路 | |
| 西:道路 | 北:道路 | ||
| 地上附着物 | |||
| 其他描述 | |||
| 转出土地用途 | 种植业 | ||
| 地块名称 | X号树影地5.X亩旱田 | 坐落 | |
|---|---|---|---|
| 转出面积 | 5.X亩 | 土地性质 | 集体所有 |
| 转出期限 | X-X-X 至X-X-X | 项目编号 | YAX_CQ_X_S_X |
| 土地四至 | 东:张树林 | 南:道路 | |
| 西:道路 | 北:道路 | ||
| 地上附着物 | |||
| 其他描述 | |||
| 转出土地用途 | 种植业 | ||
| 标的类型 | 旱田 | 是否属再次转出 | |
|---|---|---|---|
| 挂牌价格 | X.2 X(总价) |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 | 一次性全部交易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地力补贴归村集体所有,生产者补贴归种植者。2.地块最终解释权归村集体。 | ||
| 受让方条件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交易保证金(X) | X |
| 服务费 | 成交价格*1.5% 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类项目受让方为农民或集体经济组织的,免收交易服务费 | 挂牌公告期 (工作日) | 7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 满足摘牌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竞价方式 | 正向竞价 |
| 阶梯价 | X.7 | ||
| 报名起始时间 | X-X-X XXX | 报名截止时间 | X-X-X XXX |
| 竞价起始时间 | X-X-X XXX | 竞价截止时间 | X-X-X XXX |
| 备注 | 意向报名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报名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报名方对转让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方全部承担,X及项目发布申请方不接受成交方对交易标的提出的任何异议,竞价成功后,成交方在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拒不签订交易合同的,资产、资源类交易项目不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交纳交易价款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机构将交易申请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交易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交易申请方提供的交易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交易申请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交易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交易标的移交的凭据。竞价时间截止,所有意向报名方均X络竞价终结的,视为违约,所有意向报名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划归交易申请方所有(含唯一意向报X联系电话X 《黑龙江省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意向受让方在交易过程中发现有下列行为的,农村产权交易机构或农村产权交易管理部门将当事人列入失信名单,并依法依规追究其经济或法律责任。1、扰乱正常交易秩序,不听劝阻的;2、项目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交易价款的;3、竞价过程中连续乱出价等不正当行为的;4、交易中发现有其他违规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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