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医疗辅助服务更正通知(一)
各潜在供应商:
一、比选文件“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修改X
“※”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
※ 一、服务需求
(一)提供X开展相关工作。其中,提供护理服务的人员至少3人,提供超声医学服务的人员至少1人。
(二)服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限男性;年龄在X至X岁(含本数,超声医学服务人员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具备相应法定资格和从业经历。
※ 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
(一)提供护理服务的人员每周正常工作日白班2人,夜间留1人备勤;周末及节假日白班1人,夜间留1人备勤。
(二)提供超声医学服务的人员除因重大紧急情况或其他特殊情况外,按每周正常工作日朝九晚五正常作息时间上班下班;不参与周末及节假日值班。
(三)供应商派遣人员需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响应文件需提供拟派人员执业证书、身份证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供应商负责派遣员工入职、离职手续办理及书面劳动合同签定工作,同时做好派遣员工档案管理和劳动技能培训等工作。按采购人需求收集X理相关资料并书面交付派遣员工个人信息至采购人备案,供应商负责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增减人员的调X手续。
(五)采购人每月月初按照合同约定款额并结合考核结果向供应商支付上月劳务费,供应商应按相关法规要求及时发放派遣人员工资,缴纳相关保险费用等,并将工资发放表、保险缴纳记录等材料提供给采购人备案。
(六)采购人除按合同约定价格结合考核结果据实结算每月劳务费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发票税费由采购人承担)。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七)供应商派遣至采购人单位的劳务人员应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其日常考核由采购人按照岗位职责考核,采购人每月将考核情况通知供应商扣发个人所得,因派遣人员工作不当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供应商应全额赔偿。
(八)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人员在开展医疗辅助服务期间如发生患职业病、工伤或工亡等情况,由供应商负责为其进行工伤事故或职业病的认定、劳动能力(伤残)等级的鉴定及其他事宜,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
(九)供应商派派专人协助采购人定期收集X理派遣员工现实工作表现、用人单位意见、人员异动等情况,做到随时响应用人单位需求。
(十)供应商负责处理派遣人员与采购人发生的争议纠纷,同时负责派遣员工的咨询及政策解释。
(十一)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人员不能胜任派遣岗位工作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派遣人员。
(十二)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的采购人的工作秘密(包含派遣人员等相关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提供给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内部与本服务无关的任何人员),保密义务不因本服务的终止而终止。
(十三)服务需求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本着有利于管理、不损害派遣员工利益的原则,协商解决。
三、其他说明
1.供应商与相关医技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与采购人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务服务合同。
2.采购人向供应商派出的劳务服务人员提供上班、值班期间的工作餐。
二、比选文件“第三篇X需求”“※二、报价要求”修改X(一)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该报价包括完成项目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仅限于人员工资(护理服务的人员原则上不低于X.XX/人.月,超声医学服务的人员原则上不低于X.XX/人.月,不含“五险”部X)、社保、管理费、对拟派遣人员的培训费、合理利润、风险费、税费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采购人除成交价以外不支付其它管理服务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注:本更正文件与比选文件有冲突的地方,以本更正文件为准,本更正文件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X,请各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行采家”(https://www.gecX.comX上发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补遗等开标前的所有资料,不论供应商下载与否,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都视为供应商已收到以上资料并知悉全部有关采购过程和招标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三、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