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重庆市梁平区X年竹丰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已由重庆市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梁平发改审[X]X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梁平区水土保持站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及市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X% ,招标人为 重庆市梁平区水土保持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址:Xroman="" single="" style="line-height: X%;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X.5pt;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yes=""> 重庆市梁XXX。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Xkm2,包括保土耕作X.Xhm2,封育治理X.Xhm2,坡面水系治理X.Xhm2,坡改梯5.Xhm2。水源点治理2处,新建排水沟Xm,新建沉砂池7座,新建1.0m宽生产道路Xm,改建1.0m宽生产道路Xm,改建1.5m宽生产道路Xm,改建2.0m宽生产道路Xm,改建3m宽生产道路Xm,改建3.5m宽生产道路Xm,蓄水池3座,溪沟治理Xm,栽植乔木X株,灌木丛Xm2,种草Xm2,封禁碑3座X碑3座。
2.3X总投资金额: X.XX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X.XX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图示图说等所示范围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X量清单、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澄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X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 X个月。
2.6 标段划X(如有): /
3.1 :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X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 招 标 人:X | 重庆市梁平区水土保持站 | 代理机构: | X |
| 地 址: | 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竹海大道6号 | 地 址: | 重庆市渝北区金龙路X号财信城市国际3栋7-7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X | 陈斌 | 项目负责人:X | 田敏 |
| 电 话: | X | 电 话: | X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重庆市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电 话: | X-X | ||
重庆市梁平区X年竹丰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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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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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农村商业X |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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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pdf
重庆市梁平区X年竹丰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xlsx
重庆市梁平区X年竹丰项目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施工图纸.rar
[X].CQZF
重庆市梁平区X年竹丰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