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价需知:
1、报价单位在报价前交纳X(¥X.XX)报价保证金(货款不能作为报价保证金)。
2、开标时,报价方因价格录入错误,取消报价价格的,首次处罚1X,并暂停投标1个月;第二次处罚报价保证金的一半,并暂停投标3个月;第三次及以上处罚全额报价保证金,并暂停投标半年。(特殊情况除外)
3、通知中标后,供方提出因技术偏离等原因,取消报价价格的。因我方原因的不予以处罚;因供方原因的,首次处罚1X,并暂停投标1个月;第二次处罚报价保证金的一半,并暂停投标3个月;第三次及以上处罚全额报价保证金,并暂停投标半年。(特殊情况除外)
4、因生产调X品牌、指标、要求、交货期等信息,供方中标后,取消报价价格的。因我方原因的不予以处罚;因供方原因的,首次处罚1X,并暂停投标1个月;第二次处罚报价保证金的一半,并暂停投标3个月;第三次及以上处罚全额报价保证金,并暂停投标半年。(特殊情况除外)
5、通知供方中标后,中标供方拒绝执行,将处罚全部报价保证金,并暂停投标半年。(特殊情况除外)
6、合同保证金规定如下:①上年度合同量金额合同金额
信用证、供应链金融工具等方式;②如需方以3个月以下商业汇票、信用证、供应链金融工具等方式或者现款支付,供方应按需方执行的贴现利率给予现金折让或销售折让。
X、新供应商获得供应资格后,由需方组织试验评审会进行评审,通过后按需方要求进行小批量试验;评审不通过不予安排试验,退还报价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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