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安徽 2026-03-18
依据《芜湖市X年度3岁以下普惠性已备案托育服务机构入托补助方案》(芜卫人口家妇〔X〕2号)文件精神,现对我县X年1-6月已备案托育机构二多孩入托补助工作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补助对象
1. 在芜湖市辖区内注册登记,并在本县卫生健康部门完成备案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
2. 已正式运营,并有一定数量的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
3. 托育机构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近三年内无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二、补助标准
在我县备案的托育机构按实际入托的3岁以下二孩、三(多)孩每人补助XX/月、XX/月,补助资金直接打卡至幼儿家长。
三、奖补程序
入托补助需经过个人申请、托育机X审核、县卫健委审批。现将对南陵县X年1-6月份已备案托育机构入托补贴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日期X年3月X日至3月X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县卫健委反映,举报监督电话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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