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广西 2026-03-20
中国X广西壮族自治区X公司(以下X”)X委托,X等4户受托债权资产(以下简称“标的债权”)进行公开转让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拟处置标的债权情况
截至X年3月X日,标的债权本金人民币X.XX,利X判决或管理人认定为准)。标的债权项下抵押物位于广西桂林市兴安县,具体详见本公告所附《受托资产处置公告清单》所列示。
如需了解有关标的债权的详细情况X站***的联系人接洽。
二、处置方式
三、交易对象的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支付能力、能够承担购买该标的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2.以下主体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本公告列示的标的债权:(1)X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X,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标的债权项下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对标的债权的折价购买。(7)反恐及反洗钱黑名单人员、受国际制裁的主体;(8)国家金融监X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标的债权的受让人在成交确认前须签订相关承诺书,承X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项下禁止受让不良资产的主体。标的债权的成交买受人X开展合规访谈,如拒不配合合规访X有权终止交易。
四、公告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五、接受征询或异议
如需了解标的债权具体情况或对标的债权处置有异议的XX同时受理投资者报名和对标的债权处置有关的异议和征询。
六、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Xp>
联系电话X-X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金先生,X-X
国家金融监XXX-X
政部驻广西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电话X-X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中国X
X
X年3月X日
附:
受托资产处置公告清单
截至X年3月X日 单位:人民币X
| 债务人名称 | 债权本金 | 欠息 | 抵押物 | 保证人 | 权益 | 诉讼情况 |
| X.X | X.X | 无 | 已诉讼并已申请执行 | |||
| X.4 | X.X | 无 | 已诉讼并已申请执行 | |||
| X.X | X.X | 无 | 已诉讼并已申请执行 | |||
| 0 | X.X | 无 | 林瑞财、林斌云、林昌英妹、黄懿 | 已诉讼并已申请执行 | ||
| 合计 | X.X | 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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