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我院标识标牌制作定点采购项目,拟于近期启动公开招标工作,为了解该项目目前市场情况,现开展前期市场调研工作。
本次调研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及召开调研会。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进行踏勘,并根据市场实际情况提交相关调研资料。
一、项目基本信息
X
项目名称:标识标牌制作定点采购
数量X年
二、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材料及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
请相关供应商在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各自项目服务方案,扫描电子版一份发送X命名格式XX名称),纸质版材料密封报送至厦门市同X行政楼9楼党委办公室(宣传部),正X名称及联系方式。逾期将不予接收。
2、项目方案书要素
(1)封面页(项目名称、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资质证明文件;
(4)服务方案(至少应包含产品设计与供货方案、物流配送方案、售后服务与响应机制等方案)
(5)近三年业绩证明(1.需提供中标公告/通知书扫描件;2X服务合同复印件;3.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被采购人验收合格或正在履行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客户公章));
(6)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html);
(7)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项目报价(参考附件1标识标牌报价单)
(8)其他
(9)以上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声明:本公告仅为面向市场广泛征集项目相关技术、服务、价格等项目要素,无任何针对性、倾向性和排他性,因市X限性,可能存在某些不足,仅作为我院调研参考所用,并非正式采购,不代表任何采购行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Xspan>
咨询电话X-X
X年3月X日


